各单位:
中国科协将启动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由于受到机构改革等原因的影响,奖项会签工作受到延误。近期,中国科协正在加强与人社部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将于近期正式印发通知。
全国创新争先奖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在2016年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设立的,前两届颁奖活动也均在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举办,所以评选表彰工作时间比较紧张,需要各省于4月底前完成提名工作,主要包括人选提名、评审、公示和征求意见各环节。今年将推行“无纸化”提名(注:网上填报以中国科协印发的正式通知为准);征求意见环节可在中国科协完成初审后同步进行。提名工作要求除奖励领域调整为“四个面向”+“社会服务”共5个领域外,名额分配和工作程序与上届基本一致。
为提前做好我省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结合中国科协预备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类别和名额
“全国创新争先奖”包括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其中,“集体”指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团队。
(一)全国先进个人300名,奖励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对其中3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章。
(二)全国先进集体10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我省推荐名额为:个人奖候选人10名、奖牌候选团队2个。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重要贡献。
2.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和“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脑科学、干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关注国际组织任职的科技专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三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得到广泛认可。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奖项推荐名额
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由相关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和集体直接推荐。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协会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先进集体候选团队1个。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科研生产一线真正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提名单位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注重提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推荐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渠道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的资格。对于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章、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全国创新争先奖的奖章(奖状、奖牌)所有拟获奖人选和团队确定后,拟获奖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拟获奖人选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省科协会同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拟获奖对象个人或团队自行办理。
(七)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对于推荐材料,各推荐单位应严格管理、审核和报送。推荐表格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18: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长盛楼3033室。
(一)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学会推荐的,加盖学会公章;市州推荐的,加盖市州科协公章;高校推荐的,加盖高校科协公章。
(二)《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材料汇总表(个人)》《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材料汇总表(团队)》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质版一式10份;
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欧阳治,汤姗姗
联系电话:0731-84884360
邮 箱:hnkxzzrsb@126.com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省科协办公楼411室
邮 编:410005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5.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6.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7.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材料汇总表(个人)
8.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材料汇总表(团队)
9.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