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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964号)、《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范》(长科发〔202123号)及《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长沙学院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现予启动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2023年上半年结题验收工作(含长沙市自科基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0年前立项未结题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本次须按要求申请结题,逾期未提交资料或不能结题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

(二)2020年以后立项且需结项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附件1),需于610日前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填写结题信息申请结题,并按时间要求提交有关纸质材料。填报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年度实施情况表等,并对照任务书指标上传工作总结报告、科技报告、项目执行期指标完成情况等佐证材料。

上述项目需结题名单已发送给各学院科研秘书。

二、验收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及团队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进行验收。

三、相关要求

(一)2020年前立项未结题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项目结题材料(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

(二)验收时间要求

2020年以后立项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含长沙市自科基金和软科学项目)在网上进行填报,截止时间为610日,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材料填报工作。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系统已审核的结题材料提交至科技处。

所有项目的验收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15日下午16:00胶装一式三份交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付卓;联系电话:0731-84261581

办公地点:综合楼办公楼科技处3033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对逾期未验收项目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措施: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前资助类项目,视情况收回尚未使用的资金,并且从验收不合格确认之日起2年内限制申报项目;对于拒不验收的前资助项目,追回支持资金,将承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级科研失信名单(其中承担单位为推荐单位的,将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级科研失信名单)。

 

附件:

1.2020年以后立项未结题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

2.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

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模板)

科技处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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