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平台: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26〕5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重大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与周期
(一)评价考核范围:各平台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利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二)评价考核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评价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科研设施和仪器集约化管理情况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服务收入等总体情况,科研设施和仪器、科技创新平台纳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情况,支撑服务本单位科研任务的具体成效等。
(三)开放共享情况。包括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请有关平台填写附件1、附件2,并根据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
三、评价考核实施
(一)评价考核工作由学校科技处牵头,根据学校仪器设施总体运行情况,撰写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申报书、自评报告等材料。
(二)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考核结果并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布。
2. 考核结果与我校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挂钩,财政奖补比例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确定。
3. 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我校科研仪器购置审核、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平台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禁虚报瞒报,于5月21日(周四)16:00前,将附件1-3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无需另行报送纸质版。
逾期未完成、数据造假者,省科技厅将公开通报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构成违法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万里
联系电话:84261581
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邮箱:ccsukjcxmb@163.com
附件:
1.长沙学院价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清单
2.长沙学院价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2025年运行情况统计
3.提供佐证材料清单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