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凡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社科工作者,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评审办申报。主要包括两类:
1.理论类成果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公开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
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等)。
2.智库类成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有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成果。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二、申报成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理论类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具有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
3.智库类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二)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
3.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成果已经通过课题主管单位鉴定验收的。
4.申报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
(三)关于申报材料存在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
申报成果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鉴定等级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工作要求
1.每人可申报理论类成果和智库类成果各1项。
2.限项评审:根据鉴定工作实际,智库类成果申报指标不设限,申报智库类成果的老师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申报。理论类成果采取限项申报方式,需进行校内评审。
请申报理论类成果的老师于7月3日前将3份纸质版《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交至科技处3033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请通过校内初评的申报者于公示结束后进行网上申报。
3.网上申报:请申报者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http://cgjd.hnsk.gov.cn/login)注册个人账号。账号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科技处每天会定时审核账号,无需单独联系。请申报者于7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填写《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ccsukjcxmb@163.com。涉密成果遵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可上传电子版的涉密成果可直接提交纸质版至省评审办。
4.材料报送:请申报者完成线上申报后,提交2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直接从系统内导出打印),于7月12日送至科技处3033办公室。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4261581
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技术支持:13319554852
科技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