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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我校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

(二)主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限额2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限额3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限额6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限额1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限额4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限额1项。申报超过限额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统一于2023年3月6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申报人员的纸质版《课题申请•评审书》1份、《活页》5份(附件2),以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提交至科技处。同时,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ccsukjcxm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展形式审查

收到申报材料后,科技处将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者的申报条件、资质、信誉、前期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

(三)专家推荐评审

开展形式审查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推荐评审,同时确保评审全过程公平、公正。

(四)公示评审结果

经专家推荐评审的结果,科技处将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五)完成网络申报

请获得专家推荐的申报人员于2023年3月13日(周一)16:00前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填写网络申报材料。

(六)提交定稿纸质材料

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3月16日(周四)16:00前,将从系统中下载的《申请·评审书》(不需要活页)打印后,提交至长盛楼科技处303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打印要求: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其他重要事项

初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周一)下午16:00;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周一)下午16: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周四)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联系人:何万里

联系方式:0731-84261581

联系邮箱:ccsukjcxmb@163.com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

申报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4.申报信息一览表

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科技处

2023年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湖南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征集工作》 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