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9〕64号)、《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范》(长科发〔2021〕23号)及《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长沙学院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现予启动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下半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0年前立项未结题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上述项目需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应结题材料,如确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在此次结题的,必须在2022年6月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
(二)2020年立项需结项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含长沙市自科基金和软科学项目)。上述项目需于12月30日前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填写结题信息,并按时间要求提交有关纸质材料。
上述项目需结题均名单已发送给各学院科研秘书。
二、验收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及团队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进行验收。
三、相关要求
(一)验收材料填报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胶装一式两份交学校科技处。验收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
(二)验收时间要求
验收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3日下午16:00,2020立项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含长沙市自科基金和软科学项目)需进行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材料填报工作。
联系人:刘驰;联系电话:84261581;
办公地点:综合楼办公楼科技处3033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对逾期未验收项目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措施: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前资助类项目,视情况收回尚未使用的资金,并且从验收不合格确认之日起2年内限制申报项目;对于拒不验收的前资助项目,追回支持资金,将承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级科研失信名单(其中承担单位为推荐单位的,将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级科研失信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
2.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4.验收材料封面及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
科技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