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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21年长沙市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质量至上,严格标准。

二、评定项目及名额

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分为著作类和研究报告类(含科研论文、项目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项数不多于5项,二等奖不多于10项,三等奖不多于15项。

三、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在公开刊物发表,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二)基础研究类成果应当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三)应用研究类成果应当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特别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创见,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社科普及类成果应当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方面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五)著作类成果应当在依法设立的出版社出版,符合版权规定。编著、译著对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作用;古籍文献整理原作内容保持完整,释译、注疏准确,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史志、教材、工具书观点明确,资料翔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和创新性。

(六)参评成果出版和发表的时间需在申报截止日前两年以内。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者可下载申报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于9月24日16:00前将纸质申报表报送至综合楼(老图书馆)科技处3035办公室,联系人:何万里,联系方式:0731-84261308,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1.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2.成果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推荐意见书。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报送(一式七份,可复印,需审验原件)。

科技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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