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1]49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学院对2020年度组织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价,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范围
本学院2020年批准、在研和当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填报要求
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附件1)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2),各学院汇总整理后,填报《XX学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表格中的内容尽量以数据量化的方式提供。
3.报送时间
2021年7月1日前,将本学院《XX学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由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科技处(一办3014)。《XX学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填写的《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ccsukjcxmb@163.com。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竹娴
联系电话:0731-84261581
附件:
1.需参与评价的2020年国家级项目汇总表
2.《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3.《XX学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