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拟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并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和企业科技管理工作,对相关产业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财务专家要求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含注册税务师资格)。
二、推荐程序及相关材料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所涉材料均要求一份)。申报人员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于2019年5月31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508办公室。
(二)系统填报信息
在学校完成推荐工作后,被推荐专家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 innocom. gov. cn,进入专家管理模块,点击“注册专家”进行专家注册,并按专家类别选择技术专家或财务专家完善信息填报。
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升级,此前已入库的评审专家需重新注册完善信息,请专家于2019年5月30日前重新注册填报信息,以便于专家参与本年度高新认定评审工作。
联系人:黎明奇;联系电话:84261409。
科技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