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我校教师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登记统计与奖励工作。请各院部根据《长沙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长大党〔2017〕88号)文件中关于我校科研成果奖励的最新规定(附件3),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如实地做好登记工作。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相关要求
1.所登记的科研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论文是以长沙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且作者为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发表的SCI论文将一并进行奖励,去年已交材料的此次不需要重复报送附件材料。
3.著作是以我校教职员工为第一作者且已正式出版。
4.专利(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是以长沙学院为专利权人,登记日期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5.科研成果奖励原则上需老师们在信息门户的科研管理系统中同步完成线上科研项目、成果信息的填报录入,各院部进行审核后才能发放。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1.教师科研成果个人材料报送要求:认真填写《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向所在院部提交成果复印件。
注意事项:(1)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登记表后面,附件材料要求有附件清单,一并装订成册(A4纸,一人一册);(2)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被SCI、EI检索或被SSCI、AHCI收录的,提供检索或收录证明;(3)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出版)页、目录、封底;(4)专利材料复印件主要指专利证书。
2.各教师填写的《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需由所在院部审核并统一报送科技处,教师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3.各院部汇总材料报送要求:填写《长沙学院科研成果院部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纸质表格(院部负责人签字,盖院部印章)、电子文档各一份。
4.请各院部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填写的《长沙学院科研成果院部汇总表》(纸质、电子文档)送至科技处507办公室。
联 系 人:黎明奇 84261248
电子邮箱:916486970@qq. com
附件:
1.《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
2.《长沙学院科研成果院部汇总表》
3.关于我校科研成果奖励的最新规定
科技处
2018年9月3日
附件【附件1. 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doc】已下载54次
附件【附件2. 《长沙学院科研成果院部汇总表》(共4项表格).xls】已下载28次
附件【附件3. 关于我校科研成果奖励的最新规定.pdf】已下载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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