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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社字〔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社字〔2018〕1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一批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新征程的决定》的要求,着眼长沙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以《项目指南》作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应用对策与基础理论研究相结合,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是指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重要问题的研究项目,一般根据全市中心工作的需要实行定向申报委托。个人申报需有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且符合市社科规划方向,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出版的社科研究与社科普及专著。重点项目立项通过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的程序进行,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经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项目资助经费的拨付按《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条件

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负责人,项目组只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

4.申报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

6.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以及市社科规划项目未结项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的项目,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

7.申请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项目组须有相应领域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和专家参与;

8.不得以已出版或已研究结项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项目;不得一题多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四、我校申报安排

1.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和其他申报材料,申请书和申报材料需由申请人亲手签名。

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项目指南》、《项目申请表》、《活页》)均可从“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政务”(网址:http://skl. changsha. gov. cn/academic_activity/research/201709/t20170922_2048859.html)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2.请项目申请人于3月7日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3份,《活页》11份),至科技处502办公室,联系人:马婧,联系电话:84261581。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含项目指南)

2.《项目申请表》

3.《活页》

4.《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2月4日

  • 附件【download.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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