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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46号)及《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长沙学院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现予启动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长沙学院专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16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好中期执行情况表(附件2)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见附件3、4、5),打印一式两份,于12月15日下午16:00前交学校科技处506办公室。中期检查材料是项目验收时所需提供的重要凭证,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认真完成材料填报工作。

联系人:黎明奇;联系电话:84261308。

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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