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建设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办学实力居湖南省同类院校前列,特色鲜明的地方大学”战略目标,以地方需求为导向,以各级科研平台建设和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按照“全校统筹、突出重点、梯队建设、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突出学科特色和产学研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我校2021-2026年硕士学位建设点评选工作。将通过专家评议组评审、学校研究确定的方式,从申报的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中遴选出4个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分二批建设,第一批建设时间为2021-2023年,第二批建设时间为2024-2026年。
二、评审原则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中对相应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湖南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位[2017]2号)的相关要求,对各点提交的建设规划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长沙学院硕士学位建设点专家评分表》(附件1),
2.重点考虑能直接服务湖南省和长沙市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重点考虑能填补我省学科空白、亟需发展领域的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支持学科分布较少的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鼓励跨院部联合申报交叉学科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推进学科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赢共进。
3.各申报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专任教师结构要合理,人员不得相互交叉。
三、评审流程
1.根据申报硕士学位建设点的学科领域,邀请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根据《长沙学院硕士学位建设点专家评分表》及各学科提交的建设规划材料,进行评分和排序。
2.根据专家组评选结果确定我校2021-2026年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工程硕士领域)的初步遴选结果。
3.根据初步遴选结果,撰写评审结果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 1. 长沙学院硕士学位建设点专家评分表
申硕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