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社科办﹝2016﹞6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金额
本次申报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今年以上项目均为资助项目(取消由所在单位资助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
二、申报学科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不设课题申报指南,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见附件1)。项目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26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和音乐及其它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它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在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兴趣自由选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兼职人员除外)的工作关系在本省。
1.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除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其余类别的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3.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4.西部项目申请人应围绕促进大湘西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特别是武陵山以及罗霄山片区精准扶贫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所在单位地处大湘西等脱贫攻坚地区的优先予以立项。
5.“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主要面向高职院校,旨在凝聚我省高职社科应用研究力量,提升其社科研究的水平,紧紧围绕“2025中国制造”和培育“大国工匠”精神等创新主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实现我省“制造”向“智造”转变贡献智慧和力量。
6.成果立项项目以研究成果质量为取舍,不受年龄、职称、学位等条件限制。申报成果立项项目,应是已获得学术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是已经出版的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的著作(含丛书),或者是近两年来(2014年7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或3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的系列论文。成果立项项目适当扶持一些潜心治学、成果颇丰的个体研究者。
7.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由省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会同基地成员共同商定,并经首席专家在推荐人意见栏签字;每个省社科研究基地可申报1个基地项目,所报项目应紧扣基地主攻方向,具有鲜明的基地研究特色。
8.奖励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按时完成且鉴定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我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排名前3位和立项实现零的突破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此前尚暂未获得过“百人工程”立项资助的我省第四批青年社科研究“百人工程”人才培养对象。
四、其他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
(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坚决杜绝重复申报。
2.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3.我校要求各系部项目申报人数须占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30%以上。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者请务必下载本通知附件,并如实填写申请书和活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2.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资料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申报书、活页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书数据表中的二级学科分类,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5);项目申请人、课题组成员、推荐人必须手写签名,严禁一人代签笔迹雷同情况。
4.各个类别项目的材料要求如下:
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申报者需提交《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7月修订版)(见附件2)一式7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5份。
2016年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单独评审。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必注明申报该项目,立项后资助经费继续由省社科规划办转拨至项目所在单位。
②成果立项项目
申报者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4份。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成果原件3份,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3份。
③基地项目、奖励项目
本年度申请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需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 rednet. cn)。网上申报开启时间及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科技处网站信息,操作方法详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除在线申报外,还需提供2份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基地项目,首席专家需在推荐人意见栏签字。
5.申报者应提交:1)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书定稿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ccsukjcxm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者姓名+2016省社科基金”。2)纸质材料: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申报者于2016年8月26日提交1份申请书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第二阶段为定稿提交阶段,申报者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书及活页的定稿于9月1日提交至科技处,联系电话:84261581,地址:二办公楼5楼502室。湖南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6。
附件下载
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