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术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根据《长沙学院章程》及《长沙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各系(部)成立教授委员会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部)应根据《长沙学院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教授委员会,委员人数建议为5—11人(总数为奇数)。委员应由系(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并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各系(部)应制定出本系(部)教授委员会章程,并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请各系(部)于6月16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教授委员会名单(系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送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黎明奇 联系电话:84261308
办公地点:二办公楼科技处506办公室
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