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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15年1月上旬将进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范围:立项已满3年,且达到结题要求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省市联合基金一般项目。(重点、杰青项目验收会另行安排,不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2、材料准备:(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http://www. hnst. gov. 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4)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档请发送到xiangyanghui@163.com)。

3、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做为项目结题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列入。

4、请在学术论文中有项目编号的标注处用荧光笔作好醒目标识。

5、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6、结题报告中的财务决算表请按照实际开支填写,项目负责人须到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盖章。

7、结题报告中的“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

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费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二、其他有关事项

1、由于省自科基金委对项目过程管理日趋规范和严格,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验收可能会影响项目责任人的学术信誉,对责任人和学校以后申报项目都会产生一定影响,请各项目负责人一定要积极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结题项目材料的准备工作,未达到结题条件的不报送。

3、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材料交由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交科技局,科技局审核后交评估中心。省市联合基金提交材料份数由科技局自行决定。

4、不能按时结题者,请项目负责人撰写延期结题报告(说明延期原因,计划何时结题等),经本人签字、系部盖章后交科技处。

5、根据省自科基金委通知,从本次开始省自科基金对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将统一由基金办行文,不再返回验收报告或者结题报告。

三、结题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8日16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向阳辉

联系电话:84261248/13574160457

办公地址:二办公楼5楼507室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