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已启动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学校科技处将按省科技厅要求对我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我校2011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及团队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

2011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材料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61. 187. 87. 49/pms-hn/,登录名、密码与项目申报时相同)中填报,并打印1式2份交学校科技处,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各相应项目主管处室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材料包括: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2、验收时间结点

(1)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验收材料填报并正式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6点;

(2)最终提交验收材料的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6点;

(3)电子版验收材料通过学校初步形式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厅相关管理部门后,请打印纸质版验收材料(1式2份)和科技成果汇总表报送学校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16点。

本次所有项目的验收材料和科技成果汇总表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进行审核验收。请按照上述时间结点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逾期未完成相应验收工作的项目,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负。

3、成果登记

按照《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后,须及时到所在市州科技局或省科技厅成果管理部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后,方才视同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见www. hnst. gov. cn/zxgz/kjcg/kjcgdjtj)。

4、其他

由于省科技厅对项目过程管理日趋规范和严格,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验收可能会影响项目责任人的学术信誉,对责任人以后申报项目会产生一定影响,请各项目责任人一定要积极完成本次项目验收工作。

我校2011年和2012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本次必须完成验收,2013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本次按期完成验收。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不能按期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验收申请,经学校科技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联 系 人:向阳辉

联系电话:84261248/13574160457

办公地址:二办公楼5楼507室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14年9月9日

附件1:应用技术类项目验收报告样本

附件2:基础研究、软科学类项目验收报告样本

附件3:科技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