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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科学技术处将于2013年12月集中报送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本次结题工作。本年度需要进行结题的项目名单见下表:

立项年

立项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别

2010

教育部人文社科

10YJC710029

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构建

姜巧玲

青年基金项目

2010

教育部人文社科

10YJC820185

我国转型期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研究

张辉

青年基金项目

2010

教育部人文社科

10YJA752014

理解与误读——百年中国西方文论接受史中的“勃兰兑斯现象”研究

李夫生

规划基金项目

2010

教育部人文社科

10YJA630229

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研究

周湘莲

规划基金项目

一、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

4.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5.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按教育部要求,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三、不符合教育部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鉴定程序:

1.项目负责人需自行提供包括7名鉴定专家在内填写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建议用计算机录入以便完成意见汇总表,专家本人签字);

鉴定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声望;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依托学校鉴定专家不超过2人

2.项目负责人需将专家意见汇总填写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

3.通过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一式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4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4套;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复印件4份,但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原件,由科学技术处审核真实性后退回;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的,提交4份原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纳证明4份)。

四、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注明免予鉴定的理由,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4套(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提交样书4套;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复印件4份,但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原件,由科学技术处审核真实性后退回;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的,提交4份原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纳证明4份);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五、学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2月16日前将以上结题申请纸质材料报送至二办公楼5楼504科学技术处社科办,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105282924@qq. 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教育部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4261313。

附件下载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