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系(部):

根据长大发[2013]10号文件《长沙学院经费开支审批暂行办法》精神,请2012年及2013年获得立项的各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按照立项项目类别的相关文件管理办法及学校项目经费管理文件,修订填写立项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2),预算总额以立项时所获得审批的资助经费(本金)为准。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并在单事项开支预算金额中超过5000元的科目右上角标注“*”。经费预算表经学校科技处审批同意后,财务处将按照预算表中的支出科目、金额予以报销。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签名的经费预算表交至各系(部)秘书,由秘书于5月9日前统一交至科技处(二办公楼504室)。

附件1:2012—2013年立项的纵向项目一览表

附件2:经费预算表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