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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工作的通知》,请2010年及以前年度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结题与验收,没到结题时间的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提前结题。我处于5月8日——12日期间受理校内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要求:

省自科基金资助项目均要求结题或验收。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须按合同书要求,采用组织专家分学科进行会议验收。省市联合基金一般项目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可申请结题。其他类型项目在实施期间取得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一)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三)获国家973、863计划(含子课题)、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国家攻关计划、省级重大计划项目之一资助的;

(四)在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累计至少达到0.6;

(五)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六)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至少1篇;

(七)撰写专著1部;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http://www. hnst. gov. 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

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

4、结题报告与合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经费使用情况表需先至财务和审计部门审核盖章;

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请发电子版至裴习君OA邮箱)。

联系人:裴习君 联系电话:84261409

附件: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