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奖励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师生员工,调动全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为明年申报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和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做好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第三届长沙学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长沙学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励条例》长大发[2007]5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报资格
长沙学院所有师生员工(含离退休、聘用)均可申报本届长沙学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第三届长沙学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的成果要求是近五年的研究成果。
2、申报成果应是以长沙学院为主持单位发表的成果。
3、申报成果应是紧密围绕某一研究方向而获得的科学研究成果,优先以立项项目为基础的科研成果。
4、申报成果应经课题组全体成员同意,无知识产权及排序异议。
5、已经获得过省级、市级或长沙学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在本次评奖中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长沙学院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论文原件、项目批准文件、成果鉴定书、论文被转载或引用证明材料、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等)。
2、提交材料: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一式3份。
3、所有成果一律经由系部申报。系部对申报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可靠,由各系部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系部公章。
4、各系部将申报材料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评审。
四、申报时间、地点
科技处集中受理时间:2012年12月4-5日。
地点:校办公楼三楼30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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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科技处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