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评选“长沙市首批文化名家暨十大文化领军人物”的通知》,现将本次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长沙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所在工作单位、工作机构的行政关系在长沙市管辖范围;或所在企业在长沙市辖区内登记注册;或加入市级专业协会、学会)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均可推荐为“长沙市首批文化名家暨十大文化领军人物”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为“长沙市首批文化名家暨十大文化领军人物”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总体要求:
1、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德艺双馨。
2、学术造诣高深,业务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3、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4、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方式
单位(机构)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个人推荐可自荐和推荐他人,推荐他人需征得他人同意。单位(机构)推荐和个人推荐均需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机构)的意见。
四、评选程序
此次评选工作,按宣传发动、推荐提名、资格审核、专家评议、调查考察、审定公示、命名表彰等程序进行。评选结束后,对获选者给予荣誉和物质激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材料要求
1、从星辰在线相关网页自行下载并填写《长沙市首批文化名家暨十大文化领军人物推荐表》、《长沙市首批文化名家暨十大文化领军人物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五份,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电子文档。
(下载地址:http://www. changsha. cn/h/1024/20121019/1185787.html)
2、每位推荐人选必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或相关业绩材料、获得的省级以上主要奖项(同时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六、申报时间
学校报送推荐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请按时将材料报送至长沙学院科技处3009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31-84261409。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