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长科协发〔2012〕号文件,《关于推荐第二届长沙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为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及科技工作者为长沙“五化一率先”建功立业,推动创新型人才健康成长,根据《长沙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二届长沙市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活动,于2013年表彰一批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我院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对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促进长沙产业发展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往届受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材料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长沙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长沙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2份。由相关系部组织撰写,要求真实、准确,具体介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学风建设、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候选人代表性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及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或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
4. 技术转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上述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五)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吋)。
(六)录入了上述(一)至(五)项推荐材料内容的光盘1张。
(七)报送推荐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请按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长沙学院科技处30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表彰奖励
1、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授予“长沙市青年科技奖”称号,进行表彰和奖励。
2、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和市级优秀专家。
联系单位:长沙学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84261409
电子邮箱:25744993@qq.com
联 系 人:陈为
附件:1、《长沙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长沙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