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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长科协发〔2012〕号文件,《关于推荐第二届长沙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为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及科技工作者为长沙“五化一率先”建功立业,推动创新型人才健康成长,根据《长沙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二届长沙市青年科技奖的评选活动,于2013年表彰一批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我院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对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促进长沙产业发展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往届受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材料报送

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长沙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长沙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2份。由相关系部组织撰写,要求真实、准确,具体介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学风建设、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候选人代表性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及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或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

4. 技术转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上述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五)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吋)。

(六)录入了上述(一)至(五)项推荐材料内容的光盘1张。

(七)报送推荐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请按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长沙学院科技处30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表彰奖励

1、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授予“长沙市青年科技奖”称号,进行表彰和奖励。

2、择优推荐参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和市级优秀专家。

联系单位:长沙学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84261409

电子邮箱:25744993@qq.com

联 系 人:陈为

附件:1、《长沙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长沙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12年10月8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湖南省社会科学界第三届学术年会征文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长沙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选暨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