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厅在6月将进行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结题要求
1、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
2、重点和青年项目结题必须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项目成果信息;且结题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需自行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3、所有项目结题时需提供“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报告一份(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4、结题报告与附件必须订成一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5、未达到项目申请书承诺结题标准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1日前将省教育厅项目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过期不予受理。
2、重点和青年项目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的项目成果信息由科技处统一发布,电子文档请发至13187070622@163.com(邮件主题:***成果发布)
3、联系人:裴习君 84261313
附件:2012年6月教育厅必需结题项目清单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