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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精神,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已经启动。为了集中、高效地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质量和立项率,特将相关文件转发各系部,同时通知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1、《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新版)即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布,请大家及时查阅网站http://www. nsfc. gov. cn。

2012年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调整部分为:(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3)增加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4)对博士后申请项目的依托单位承诺制度。(详细见2012年的项目指南)

2、根据学校科研发展的趋势,学校科技处要求所有自然科学学科教授(含管理工程学科)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必须以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身份积极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另根据《长沙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不主持申报国家项目不予推荐申报省级及省教育厅项目;

3、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有调整:(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2)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对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底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面上项目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集中接收期后受理、在线填写、计入限项申请范围(注意非高级职称申请人);直接进行会议评审、计划资助项数为当年应结题青年基金项目数的5%。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2012年“青年基金” (申请人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的申报。

4、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限项规定”,与人事处合作严格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等信息;填写《申请书》时学科代码尽量填写到3级学科代码,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只有通过“检查保护”才能打印和上传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

5、请项目申请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所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填写相关材料。

6、学校为鼓励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对提前送到科技处的申报材料请校外专家审查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1)请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初稿于2012年1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1份到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初审并将组织专家审查,具体修改意见将于1月15日左右返回给项目申报人;

(2)请项目申报人参考专家反馈意见再做修改,并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第二稿提交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审查,具体修改意见将于2012年3月2日左右返回给项目申报人;

(3)请项目申报人参考专家意见做最后修改,并于2012年3月7日前将最终版申报材料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按照要求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7、请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联系电话:84261409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