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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系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厅在6月将进行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研究期过半时需进行中期检查。

二、项目结题要求

1、因申报教育厅项目有限项规定(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两项未结题项目的参加者不得作为申请者新申请项目),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及时结题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申报。

2、重点和青年项目结题必须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项目成果信息;结题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需自行组织同行专家评价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3、项目结题时需提供“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报告一份(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4、结题报告与附件必须订成一册,且附件顺序要与报告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

5、未达到项目申请书承诺结题标准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3日前将省教育厅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科技处计划科,过期不予受理。

2、重点和青年项目在湖南省高校科技网的“科研成果”专栏发布的项目成果信息由科技处统一发布,电子文档请发至13187070622@163.com(邮件主题:***成果发布)

3、联系人:裴习君 84261409

附件:1、教育厅在研项目汇总表(请负责人自行判断应结题或中检)

2、教育厅项目中期检查、结题报告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