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二届长沙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长沙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长办通知[2005]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长沙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
局、市财政局、市科协联合主办,日常工作由市科协组织实施,市自然科学学会研究会协办。
2、申请参加评选的论文限于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6
月30日期间在各种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了的论文;或在此期间内,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同时被公开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录用的论文;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有独特见解的调研报告、综合性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及科技工作者建议(提供依据),其第一作者应为在长沙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并且论文署名中作者单位为长沙的工作单位;所报送论文为能够自负文责的论文。
3、科技团体申报参评的论文,应由作者本人向市级学会(协
会、研究会)、驻长高校科协、园区企业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区、县(市)科协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可通过长沙数字科技馆网站(http://www. dstm. net. cn)下载或直接到市科协学会部领取],经上述单位审查并签出申报等级和具体意见后,统一向市科协申报。
4、个人申报参评论文,通过长沙数字科技馆网站下载(http://www. dstm. net. cn)《长沙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填好后由本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署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向市科协学会部申报。
5、本年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总数为500篇。其中长沙学院的指标有6名,各系部只能推荐1篇论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长沙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和奖励方法》规定的有关条件进行申报,按照本通知下达的申报指标执行,不得超过申报指标。以个人署名的每位作者限申报论文一篇,联合署名中的第一作者申报论文不得超过两篇。
6、论文等级标准与申报。论文申报等级为一、二、三等。特
等奖优秀学术论文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从评出的一等奖论文中推选产生。
特等奖优秀学术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际领
先水平;
(2)在应用上,对我市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技术经济指标
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或其它领域得以应用,实践证明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对申报等级,申报单位须按以下要求严格把关;
申报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
(2)在应用上,对我市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技术经济指
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或其它领域得以应用,实践证明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申报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内
先进、省内领先水平;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较大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
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实践证明有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先进、市内领先水平;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作用,技术经济指标
达到省内先进、市内领先水平,实践证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7、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要把优秀学术论文评
选工作与学术活动密切结合起来,促进学术活动的繁荣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8、推荐申报工作中,要扩大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类论文参评的比例,要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员撰写的论文,积极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
9、申请表和论文一式二份,申报表一律用套表打印件或用蓝
黑钢笔、毛笔工整填写,论文正文为发表刊物的影印件,被采纳的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和科技工作者建议应附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外文稿必须附有中文打印译稿。
10、申报论文于20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送交市科协学
会部,联系电话:84113657。凡申报材料不合格、申报手续不完备或不按规定时间申报者,一律不予受理。请各系部将申报资料在6月10号之前交到科技处。
联系人:王江涛
电话:8426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