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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拟对按要求应该结题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十一五"期间立项并已完成的未验收(结题)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组织形式

重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科技厅组织的会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验收;一般项目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科学技术处;软科学项目请于2011年1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科技处。

对执行期未满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报告;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

其中,软科学计划按政策法规处的要求办理,具体提交结题材料要求详见具体要求。

四、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重点项目

(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

(3)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4)研究成果复印件

(5)经费使用情况表

2、一般项目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

(2)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3)研究成果复印件

(4)经费使用情况表

3、软科学项目

结题材料请按《湖南省软科学计划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成果评审程序(试行)》的要求提供(资料下载的网址http://www. hnst. gov. cn/zxxz/200903/t20090302_114546.html)。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先发送至电子邮箱hnrkx@163. com,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纸制材料。有关表格可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 hnst. gov. cn/)首页"在线办事"菜单"下载服务"中"湖南省软科学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裴习君 联系电话:84261409

附件:结题名单一览表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