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级研究所、创新团队、重点学科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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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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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长沙学院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沙学院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请各系部的校级研究所、校级创新团队、校级创新团队培养对象于2011年1月10号前将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交到科技处。另外,根据《长沙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在2011年4月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期终检查、对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长沙学院科技处
20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