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系部按要求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一律经由系部申报。
2、系部报送我处的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材料两类,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5份,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系部申报函1份;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系部申报函。
3、集中受理时间:2010年9月27、28日两天。
4、申报注意事项:
1)省评审委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省评审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史学、军事学、管理学8个学科大类,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省评审委课题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4)省评审委课题分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著作0.8万元,论文或研究报告0.4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省评审委课题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确需适当延长的需向我办申请;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要求在1年内完成。
6)申报省评审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在研的省级项目(以结项题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7)申报省评审委课题要按照新修订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5年之内不得申报省评审委课题。
8)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科研在线”网站(www. hnkeyan. com)“下载专区”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附件:
1)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课题指南及申报说明
3)学科分类代码表
4)课题申请书
5)活页
6)系部申报函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