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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精神,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已经启动。为了集中、高效地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质量和立项率,特将相关文件转发各系部,同时通知具体安排注意事项如下:

1、《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新版)即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上公布,请大家及时查阅网站http://www. nsfc. gov. cn。

2、根据学校科研发展的趋势,学校科技处要求所有自然科学学科教授(含管理工程学科)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必须以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身份积极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3、请各系部高度重视2010年“青年基金” (申请人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的申报,近年来各学部“青年基金”的资助率已大幅度提高。

4、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遵守“限项规定”,与人事处合作严格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等信息;填写《申请书》时学科代码尽量填写到3级学科代码,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只有通过“检查保护”才能打印和上传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新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请项目申请人按照管理办法填写相关材料。

6、学校为鼓励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对提前送到科技处的申报材料请校外专家审查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1) 请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初稿于2010年1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1份到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初审并将组织专家审查,具体修改意见将于1月18日左右返回给项目申报人;

2) 请项目申报人参考专家反馈意见再做修改,并于2010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第二稿提交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审查,具体修改意见将于2010年2月28日左右返回给项目申报人;

3) 请项目申报人参考专家意见做最后修改,并于2010年3月8日前将最终版申报材料和《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按照要求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7、请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联系电话:84261409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09年12月18日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3、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等6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0—2011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课题指南参考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系部申报学科带头人引进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