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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长沙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中《长沙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长沙学院校定权威期刊标准是:

1. 校定权威期刊必须是进入CSCD、CSSCI引文数据库核心库的期刊;

2.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本学科领域名列前三名的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主办的期刊;

3.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本学科领域名列前三名的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下属研究所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期刊;

4.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本学科领域名列前两名的国家重点大学学报及其主办的专业期刊;

5.长沙学院校定权威期刊所包含学科以长沙学院现有学科、近五年学科发展规划将发展学科及相关学科为依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及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确定期刊,除医学和军事两大学科门类不认定权威期刊外,其它学科门类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认定3本期刊。但有部分一级学科的期刊不符合认定标准,因此每个一级学科只认定了1-2本期刊。

现将《长沙学院校定权威期刊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10月12日至2009年10月15日。

附件:长沙学院校定权威期刊目录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09年10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08年度长沙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第二批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