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2008年度湖南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会议要求和《长沙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教师2008年度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科研项目(课题)与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登记统计工作正式启动。请各系部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如实地登记。现将登记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登记的论文必须是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以长沙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且自然科学类研究论文必须以本校教师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社会科学类研究论文必须以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2、登记的著作必须是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校教职员工为第一作者且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
3、教师科研成果材料报送要求:认真填写《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后,将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登记表后面,一并装订成册(一人一本)。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专利材料复印件包括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著作另需提供原件一本。《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需由所在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由系部统一报送科技处,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4、系部汇总表报送要求:各系部务必填好《长沙学院科研成果系部汇总表》(请勿更改汇总表格式),并提交纸质表格、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通过OA邮箱发至裴习君和陈艳处)报送的时间为2009年1月7日前。教师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原件、复印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
如有教师现在无法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先将成果详细情况报到所在系部登记,并在相应时间内提交成果原件与复印件。
注:《长沙学院科研成果系部汇总表》已发送至各系部秘书的OA系统邮箱。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