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往年惯例,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即将开始,国家统一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2009年3月2日——3月 20日。为做好此次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9年度国家基金申报指南即将公布,请大家根据指南做好选题工作。
2、根据长沙学院文件长大发[2008]66号《长沙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正高职称教师原则上要求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1项(有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者除外)。请具有正高职称教师积极申报。
3、本次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者请按照08年申请书版本格式,提前填写《项目申请书》内容,在正式提交《项目申请书》时,再修改成09年版本。
4、请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教师在2009年1月10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
5、学校科技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学校科技处将邀请国家基金项目专家评委对每份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学校科技处在09年2月20日左右返回所有项目的具体修改意见供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
6、请项目申请人按照国家基金09年的规定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如将申请书格式改成09版本等),于2009年3月5日前完成所有申报工作。
7、学校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8、项目申请人如有本专业优秀的国家基金评委专家推荐,请将该专家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科技处。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按照学科建设要求整合科研团队,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
联系电话:4261409。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