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决定评选首批“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拟评选20个左右。 2、各校可申报1-2个基地,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可不申报。 3、示范基地必须由高校和企业、工业园区或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和申报,牵头单位为高校,企业、工业园区或科研院所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必须有企业或工业园区作为合作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基地必须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条件,在资金、场地、人才、技术创新氛围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上能够支撑基地开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具体要求如下: 1、示范基地的申报学校与合作单位有实质性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并取得了较好的合作成效; 2、高校作为技术提供方应具备成熟技术的科技成果,并安排专职科技人员参与基地建设;技术需求方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有专职领导和固定工作人员负责产学研基地建设; 3、示范基地从事的产业特色明显,生产技术至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通过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基地未来生产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乃至国内先进水平,具有典型的产业示范带动作用; 4、示范基地一般建在企业或工业园区,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足够的生产用地,能够为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良好的条件; 5、示范基地必须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研发与管理团队。基地技术负责人应由高校派出的技术成果代表人担任,且高校派出人员不得少于基地总团队人员数的30%。管理负责人由合作单位派出的经营人才担任; 6、示范基地组建单位必须给予基地运行足够的资金支持,每年提供的基地运行经费不得少于20万元;省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示范基地以项目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基地建设单位必须安排足额的配套经费。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的建设论证工作,推荐有产学研合作基础、对地方重点支柱产业发展贡献明显的基地申报。 2、各申报基地须提交《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一式5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1套及电子材料。 3、申报材料请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潘军,联系电话:0731-4729829。
附件:《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