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果推介 > 正文

根据《长沙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发〔202247 号)和《长沙学院专利管理办法》(长大发〔202317 号)等文件精神,“硅藻土/TiO2复合光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同时提交了该科技成果的转化承接意向书或拟转化方案。

经初步审核,确认“硅藻土/TiO2复合光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2项科技成果(发明专利2项)的专利权人均为长沙学院,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229日至20243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易驹

联系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261581

 

上一条:关于“一种纳米金刚石增强生物镁合金及其制备方法”等科技成果赋权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一种云计算服务器桌面防护结构”等科技成果赋权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