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发〔2022〕47 号)和《长沙学院专利管理办法》(长大发〔2023〕17 号)等文件精神,“一种复合光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具有分级结构的Bi7O9I3/石墨纸柔性复合光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科技成果完成人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同时提交了该科技成果的转化承接意向书或拟转化方案。
经初步审核,确认“一种复合光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具有分级结构的Bi7O9I3/石墨纸柔性复合光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2项科技成果的专利权人为长沙学院,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26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