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修订稿)
一、现状分析 “十五”末,我校共设置23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20个一级学科,初步形成了应用化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机电器、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旅游管理、英语语言文学、高等教育学等二级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旅游管理、英语语言文学、高等教育学等学科拥有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已经形成较为明确的学科方向,学术团队初步形成,并取得了可喜的科研成果。我校学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学科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学科建设的保障机制还有待健全;学科建设意识较为薄弱,整体上缺乏开展学科建设的学术氛围;学科整体实力较弱,多数学科缺乏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梯队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不够合理,没有形成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学科发展不平衡,学科覆盖面不够广,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缺乏独树一帜的特色学科,长沙经济社会急需的应用型学科、高新技术领域的新兴学科整体实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 指导思想
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集中有限财力,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基地建设,选准有特色、有优势、有带动全局作用的学科,按项目的形式来组织和进行重点建设,大力扶持长沙经济社会急需的应用型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努力形成具有一定优势的学科,为我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奠定坚实基础。
2. 发展目标
整体目标
以“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服务地方、打造特色、保障有力”的原则为指导,全面规划,分层建设,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到2010年,力争使我校的学科结构布局较为合理,特色学科初步形成,大部分学科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部分学科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强的竞争力,1-2个学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形成具有一定的综合优势和较为突出的应用型特色,能够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的学科体系,为我校创建高水平多科性城市大学创造有利条件。
具体目标
(1)规模
“十一五”末,我校学科门类达到7-8个,建设好人才培养和科研功能较强的25个左右学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达6-8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2个,省级学科基地(社科)1-2个,力争3-4个学科具备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条件。
(2)结构
“十一五”末,初步形成二级学科层面结构相对合理、质量较高、覆盖面较广、多学科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整体格局。大力发展为长沙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工学、管理学等应用类学科;突出重点,以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对高等教育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旅游管理、英语语言文学的建设力度,努力创建优势学科;明确学科方向、凸显学科特色;淡化学科界限,促进各学科的融合发展,构建具有关联性和科学内涵的学科群,逐步由多学科门类结构向学科优化的多科性结构转变。
(3)质量
建成省级重点学科1-2个,2-3个学科具备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条件。培养和确定25名左右的学科带头人,其中6-8名校级重点学科和学科方向带头人,3-5名省级重点学科和学科方向带头人;建立1-2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3-5个校级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实验室;承担国家级课题5-10项、省级各类课题100—120项,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0项左右,力争取得省级一等奖和国家级奖励零的突破;出版学术专著50部,年均发表学术论文500篇。
三、主要措施
我校学科建设底子薄、起步晚,力量相对较弱,学科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学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1. 明确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形成良好的学科建设氛围
大力宣传,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学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使我校的每一位教职工都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学科水平是高等学校质量和水平的主要标志,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都是以学科为基础进行的,抓住学科建设这条主线,就抓住了纲,就可以纲举目张,带动学校其他各个方面工作的开展。
2.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学科建设保障机制,认真制定并实施好学校和系(部)的学科建设规划
学校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统筹、研究、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分析总结实施情况,提供咨询与信息。认真制定学校和系(部)的学科建设规划,根据学科建设目标,采用校、系、学科三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模式进行建设和管理,推行学科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将学科建设的职责和目标落实和分解到系、研究所(室)及学科带头人,明确责、权、利,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3.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推动学科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2006年按照《长沙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启动我校第一批重点建设学科的遴选和建设工作。力争通过四年的建设,使我校第一批重点建设学科方向明确、初具特色,学科梯队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科研能力显著提高、取得一批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并从中培育出1-2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基地。以重点建设学科为龙头,带动支撑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提高一般学科的水平和层次,发现和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达到提高学科层次和扩大学科领域的双重目标。
4. 大力推进学术团队建设
以“优化结构、积极引进、重点培养、提高素质、稳定队伍”为基本思路,坚持不懈地把学术团队建设抓紧、抓实、抓好。把师资队伍建设与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在进人、设岗、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条件等方面统筹安排,优先保证重点建设学科的需要。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组建10个左右具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学术团队;同时,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引进、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来校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进一步加强学科力量。
5. 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科建设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明确校、系(部)、学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系(部)和学科的作用,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使学科建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学科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学科建设和科技奖励方面的政策,如《长沙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制度》、《长沙学院学科建设目标评估细则》、《长沙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学院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奖励试行办法》、《长沙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等,以制度促建设,将学科建设与科技管理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之中。
二是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第一,加大科研成果奖励额度,启动校级自然科学成果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评比工作,完善“出版资助”等政策。加大引进高层人才力度,对引进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学校继续给予优惠待遇;鼓励校内中青年博士、教授到兄弟院校申报“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第二,设立国家级课题申报的前期培育专项基金,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课题、高新技术项目,对已形成科技产业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承担者实行重奖。第三,加强重点建设学科的检查和评估,引入竞争机制,构建新的学科建设运行体制,实行学科滚动建设制度,即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术骨干、梯队成员、重点学科、发展学科进行考核,末位实行淘汰或降级,下一级的第一位可以自然提升,真正实现学科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三是提供经费保障。保证每个校重点建设学科每年10万元的投入到位。建立高学历、高职称学术骨干访问调研机制,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提供学术交流的时间和经费保障;加大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尽力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