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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符合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由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学术机构、科技团体、行业组织在长沙举办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高端学术活动,按资助范围内实际支出的50%给予资助,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永久性落户长沙的优先予以支持。
第三条 申请高端学术活动资助由市科协常年受理,每年6月、12月组织集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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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申报。申请资助单位在学术活动结束后30日内向市科协报送《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从市科协网站下载)及相关附件材料。
初审。市科协将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材料不完整或附件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评审审定。由市科协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综合专家意见提出拟资助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形成拟资助名单。
公示。将拟资助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至资助单位帐户。
资料下载
关于印发《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pdf 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