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最新工作情况,为充分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各单位组织初审
请各单位仔细检查所在单位拟提交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内容,确保申报成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未涉及国家秘密,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申报材料属实。各单位仔细检查、核对无误后,请收集申报人员的1份《申报评审表》及附件,并汇总形成《申报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13日(周一)上午11:00前提交至科技处进行复审。
二、科技处开展复核
2月13日—2月14日,科技处将严格对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及《成果奖实施办法》,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逐一提醒申报人员。
三、申报人员填报系统
科技处复核无误后,将逐一通知申报人员填报系统。由于申报材料只能通过学校唯一管理账号上传,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请申报人员于2月15日(周三)上午8:00—2月17日(周五)下午17:30期间移步科技处办公室,使用科技处专用电脑上传申报材料。请注意,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为doc格式,成果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
四、申报人员提交纸质材料
材料上传至系统后,请申报人员将相应纸质材料于2月20日(周一)下午16:00前提交至科技处。纸质材料包括:
(一)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系人:何万里
联系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联系电话:84261581
科技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