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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择优申报。申报过程坚持质量第一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我校将申报材料推荐至教育厅后,再由教育厅择优推荐至教育部。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参加附件2)。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应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参见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审核完后,请各单位统一提交申报评审表(参见附件3)、申报一览表(参见附件4),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科技处。

(四)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2月19日(周日)下午16:00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请申报人员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周一)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万里

联系方式:0731-84261581

联系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电子邮箱:ccsukjcxmb@163.com

教育部评奖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096274

电子邮箱:ghc@moe.edu.cn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5.著作类附件材料

6.论文类附件材料

7.咨询服务报告类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22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2年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