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管理办法》(长科发〔2025〕21号),现将2025年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须具备以下共性基础条件:
1.依托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均在长沙市域范围内,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2.具有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面向社会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服务的意愿;
3.对外发布服务清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要的行业备案资质;
4.依托单位一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概念验证中心在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础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固定的概念验证专用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拥有验证分析、检验检测等设备原值300万元(含)以上;依托企业、社会组织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整合科研人才、成果、设备、资本和市场要素的能力,配备自有种子资金(基金)或合作的转化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2.拥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含)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专家顾问5名(含)以上。
(三)中试平台在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础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500万元(含)以上;
2.拥有专职人员10名(含)以上,其中专职技术人员5名(含)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含)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请凭“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旧系统)”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入“长沙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cskjcx.cscgzh.cn:8081/homepage)绑定手机号激活后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备案申报表》,并提交附件材料。新用户请注册并由推荐单位审核后进行项目申报。
已获认定的“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请登录平台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申报表》(无需提交自评材料及附件材料),自动备案为2025年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
(二)项目推荐
推荐单位请凭“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旧系统)”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入“长沙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绑定手机号激活后进行新用户审核及项目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在线推荐后,推荐单位将红头盖章《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7室,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未获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获备案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附件),经推荐单位签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二)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自评报告(见本通知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托单位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 高企证书、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合作单位协议、服务清单、已开展验证或中试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场地购买或租赁证明、关键设备购置证明、自有种子资金(基金)或合作转化基金证明、专职或兼职人员清单、依托单位重大项目和平台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盖章)、其他必要附件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7:00;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主管处室: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联系人:胡劲
联系电话:0731-88668061
技术服务QQ群:133419083
附件:
1、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备案申报表
2、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自评报告(提纲)
3、《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管理办法》
4、长沙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简易用户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