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校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我校限报3项。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评审与申报方式
(一)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12月26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申报者的1份《课题申请•评审书》、5份《活页》(附件2),以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提交至科技处。同时,请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ccsukjcxm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申报者的申报条件、资质、信誉、前期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
(三)专家推荐评审
开展形式审查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推荐评审,同时确保评审全过程公平、公正。
(四)公示评审结果
经专家推荐评审的结果,科技处将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五)完成网络申报
请获专家推荐的申报人员于2023年1月5日(周四)16:00前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填写网络申报材料。
(六)提交定稿纸质材料
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1月9日(周一)16:00前,将从系统中下载的《申评书》(不需要活页)打印并手写签名后,提交至长盛楼科技处303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打印要求: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何万里
联系电话:84261581
联系地址:长盛楼3033办公室
联系邮箱:ccsukjcxmb@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4.申报信息一览表
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科技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