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有效推进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重点工作
1.全面梳理动员:请各社科类二级学院全面梳理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特别是近年来新引进的青年博士、有较好前期基础的研究骨干等,充分了解其科研进展与研究方向。根据研究特长与学科布局,优化人员配置,进行精准组织与动员。
2.明确任务节点: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明确本单位的申报目标任务、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制定详尽的推进计划,并按要求将申报工作进度安排报送至科技处备案。
3.强化协同论证: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联合、协作,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入。相近学科可联合外请专家开展论证。重点做好新入职青年博士帮扶,组织学科带头人或有成功申报经验的专家开展专题论证与指导,同时做好意识形态把关与学术规范培训。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动员(即日起至9月15日)
请各二级学院针对所在学院进行积极动员及申报情况摸底。同时填写好《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拟申报汇总表》及《二级学院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计划安排》,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下班前提交至科技处3037办公室。
第二阶段:选题论证(9月16日—9月30日)
1.拟申报人填报《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选题应突出时代特征、问题导向与创新意识,力求体现国家水准与学术价值。基础研究类紧跟国内外学术前沿,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应用与交叉类立足国家重大战略与治理实践,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增强决策参考价值。
2.所在学院集体论证及进行意识形态把关选题后提交《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项目选题应结合推荐人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团队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价值的选题。
3.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全校选题进行集中评审并反馈意见。
4.各二级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打磨选题,按需组织校外学科专家预审,避免同题同构、低水平重复。
第三阶段:申请书撰写及初稿论证(10月1日—10月30日)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并完成初稿,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申报书进行集中论证与把关。
2.10月30日提交申请书初稿。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第四阶段:申请书完善(10月30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
1.各二级学院进一步集体论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2.各二级学院组织论证材料送学科专家外审(如已外审的,补充完善外审意见采纳说明。
3.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第五阶段:正式申报(2026年申报公告发布后)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解读申报公告。科技处根据各学院的解读安排,组织相关教师参与学习。
2.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容校对和形式终审。
3.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正式填报。
三、预申报须知
1. 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选题可参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中的重点研究范围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中各学科重点领域和重点课题,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来分学科课题指南、已立项课题、相应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待《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2.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下达到省级主管部门,每年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组织评审淘汰。因此,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项目选题务必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3.申报人在撰写申请书时要遵守科研规范,恪守科研诚信。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关处理公开信息可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查询。
4.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
四、材料要求
1. 9月15日前:报送《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拟申报汇总表》及《二级学院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计划安排》。
2. 10月15日前:报送《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并根据实际论证情况同步更新《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
3. 10月30日前:报送申请书初稿。
以上材料统一送交科技处3037办公室。
联系人:马婧
联系电话:84261627
科技处
2025年9月10日